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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1 Oktober

    三十年,覆盆子,火把果

     小的时候,有两个问题。一个问题是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的覆盆子是什么?而我们学校后山上的这种如云如霞的花和果子,又叫什么名字?

    春夏季节,满山就是这种小花,白白的如云如霞。但是,最让人期待的,却是初冬。

    累累的硕果,我们当地叫“冷凡子”。一把一把的野果子,好吃。当然,现在看来也很漂亮。

    我甚至研究出,如果把冷凡子与糖一起嚼,就会有苹果的味道。我们那儿,当年苹果可是很值钱的。

    但是,我几十年来都不知道覆盆子在生活中是什么野果,而生活中的野果冷凡子却不知道书名。慢慢的,我就把覆盆子当成冷凡子。直到后来见到raspberry,也没来由的把它叫做覆盆子。

    直到有一天,翻到一本很少有人看到的园艺书。忽然发现,小时候的野果子,叫救军粮,火把果。再用名字一查,图片就出来了。

    引用

    二十年,覆盆子
    我一直以为鲁迅在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中提到覆盆子。因为是吃的,我念念不忘。吃不吃得到是另一回事,总得让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吧。
    我猜过许多水果。反复验证。二十余年,终于决定,覆盆子就是raspberry。
    这种水果极其娇嫩,甜蜜馥郁。极其香艳。不负我几十年的期盼。
    为什么鲁迅小时见了,我们在中国这么多年,却很少见到。

    12 Oktober

    什么勒杜鹃,其实真名叫:九重葛,或叶子花

      最近看花草树木的书,原来这个,叫九重葛。也叫叶子花。在花园绿化,略嫌厚重朴实,但是,在国外一个城市里的,做人行天桥的点缀,凌空盛开的嫣红紫粉,就非常华丽了。

    引用

    市花
     
        我听说深秋居然有花展,深圳市花,勒(我打不出来这个字)杜鹃.
        远一看,这漫山遍野的色彩,繁花似锦,恍正如v v所说的莲花山"春意浓".
        以为只要不是绿色的,裸露于土地外的植物部分,就都可以叫做花?
        想说是人妖,有其形而无其实.但也觉得不是很适合.暂且放过.
        花应该是有色之外,还有娇弱的体态,悦人的香味.可能不是很精致,但是很有自尊。哪么开成一丛一丛的,但每一朵都知道自己是花,不是叶子。这深圳市花每一朵红花都有绿叶精神,不挑不拣,地开着,倒是可贵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说起色,我曾写过《爱上绿色紫罗兰的梅花鹿》,说那只梅花鹿爱折腾,一定要独特的东西,包括像绿花一样珍稀的爱情,结果错失爱情终生。
    科普杂志上说花儿最难的颜色是黑色。因为自然界里黑色吸引的太阳光太多,易灼伤。
    但是,绿色的花更难,因为密蜂蝴蝶辨不清花,无法传粉。
    有人告诉我,有绿色的花在Regent's Park。我去了,看到这丛花。忽然想到,李宇春。
    我真佩服我的这个比喻。李宇春,绿色的花。
     
    15 Februar

    布鲁斯伯里bloomsbury这个词的来源

    《名仕》杂志2008年第12期,有文章“布鲁姆斯伯里沙龙:复制上世纪的家宴”,
     
    “Bloomsbury源于‘Blemondisberi’一词,意为“Blemond的私人庄园”,其实它的字面的意思颇有情趣:落花铺撒的地方。你大可以称之为‘花间地’,简单,动听。”
     
    但是,据我的了解,Bloomsbury是来自Blooms,原来伦敦的市中心极小,现在看似市中的camden区(即Bloomsbury所在地)当年只是在伦敦的市郊城乡结合部,此地有花市,从Blooms得名,而bury是英国常用的地名后缀。
    23 Januar

    昭然若揭的微型民间传说

    金银珠宝在米里养着

    大外婆讲故事,说到以前那些人家,存得些银子,就要埋在米缸里。若埋一年,就一辈子不愁吃穿;埋两年,就两辈人不愁吃穿。(另一个版本是,埋一年,就十年不受穷。)

    我当时觉得这个法术十分了得,要充分的take advantage。说,岂不是越存得久,就越划得来?

    是的,没错。一百年不用这些金银,就百代人都不受穷。可怜的老祖宗,一辈子都没享过这点财宝的福。

    其实这有点像现代社会的按揭贷款。有些人只一味向银行贷款消费买车买房,付出更沉重的利息。如果以储蓄为主的思路,就相当于在米缸里存钱了。

    总之,这个民间传说或寓言,是劝人爱积蓄,少花费。

    另外,在米缸里存金银,也许是因为古代没有保险箱,一般都会想出来的“妙计”存物处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“小孩子在室内,钻到雨伞下,将长不高。”

    N年后,昭然若揭,这是因为小孩子喜欢在家里打开雨伞玩,烦死大人了。
     
    11 Januar

    孟京辉话剧《爱比死更冷酷》观后感

    孟京辉的名字,当然就是保障。而我家若隐若现的时尚灵魂人物ring,N年前曾用“爱比死更冷酷”做过网名。现在终于可以看到整个故事……
    的确,如介绍所说,是一部戴着耳机观看的话剧,一部关在玻璃墙里演出的话剧。这些明显的创新元素,加上孟京辉的名字,哪怕你没啥艺术欣赏能力,这点创新已经值回票价。
    其实,更大的一个创新是表演。这是“没有表情的表演”,孟京辉称,这是首创。
    法斯宾德向以沉闷著称,再加上这个没有表情的表演,这样极端的处理方式,真是为孟导捏一把汗。把沉闷玩到极端,也就是风格体现得酣畅淋漓到极致。没有表情的表演,很好的切合原著的风格。
    当然,也有观众质疑,话剧连表情都没有了,还要演员做什么,“谁都能演!”。
    可怜的孟导,耐心回答,专业演员还要控制自己的身体啊,不要说一般人,就是导演,就是专业演员本人,有时也未必能控制好自己的身体。切,看话剧是外行没关系,像我一样,不知道表演里面还有“肢体语言”这一说法吗,居还看不出专业演员的功底。
    话剧由电影改编而来,除了沉闷这一风格的呼应之外,在电影和话剧的形式上则作了创新。
    全场基本没有大换过场景,通过局部微调家具的位置,和灯光的手段,再加上大量的旁白来表现场景的变换,倒也流畅自然,充分的体现了话剧的抽象特征和电影镜头切换手法。
    在叙事上,拿掉了一个相当重要的元素“演员表情”,却又硬生生地栽上大量的旁白。基本上,可以理解成一个人在读一本小说,或者,想象一下“广播剧的视觉版”。
    这些旁白不仅仅是充分表达抽象剧情,交待场景切换等实用功能,有时则用得貌似冗余。比如明明剧中女子递给布鲁诺一只苹果,但是偏偏旁白先说“女子递给布鲁诺一只苹果”,然后剧中人像木偶一样执行命令,演这个动作。
    这让人有一种阅读文字的感觉,及其它联想,比如演戏与欣赏的疏离感——恰好就可能产生艺术效果。
    再说一下整个场景,在舞台上用一大面玻璃墙封起来,舞台则斜斜切掉半边——类似阁楼的压抑效果。
    这至少有一个好处,就是恰好为大家戴耳机观赏话剧提供了必要的理由:“不戴耳机大家听不清啊”,孟京辉回答观众问为什么要戴耳机时说。大家一笑。
    戴耳机的好处也是明显的,音响的效果得到了强化,像电影一样。所以,当片中不停的杀掉一个一个人时,或体罚时,枪响的声音在耳畔的效果,与舞台的效果自然震撼强度大不一样,彰显了暴力美学的特征。
    玻璃墙在欣赏上的效果带来一些新的感觉,比如让人觉得是在看戏,即介绍中所说的“间离效果”。当剧中所有演员最后帖着玻璃墙作出种种诡异的姿势,我不由自主想到了僵尸……
    OK,调动观众的想象力的戏剧,是好戏剧。
     
    28 Juli

    我心目中的美女专栏

     

    我可能认识两个169CM的“薇”,也都是那种在外坐一坐,就有不认识的男人们来搭讪的艳遇。
     
    很长时间不更博客,半夜来翻看链接上的人。
     
     
    一直对美女们的博客条件放得很宽,但凡抒情言之有些物我都愿意夸成美才女。
     
    生如夏花,已经俨然有身体力行的偶像派专栏作家的范儿了。
     
    先看照片
     
    再来两个小桥段,都是生活身体力行原创,不是抄的书。
     
     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此外,文字就算没有亦舒写得那么地道,但是人应该比亦舒漂亮多了。:)
    10 Oktober

    稀里糊涂的讲座

    有一天,与人约了在书店咖啡店碰头。中间有一个多小时无处可去,正好有一个讲座,就进去看。
     
    这是一个何等样稀奇古怪的讲座,大量的图片,比如,尸体是如何腐化的,在露天的环境中,蛆虫如何一点一点侵蚀死者的五官;皮肤的颜色有黄色,惨白,青紫;会有肿胀,因为腐败会产生大量的气体;死者的各个器官(包括,全裸的XX器官)在死亡后,及腐败过程中的种种表现。有肿胀的五官流紫红脓血,不行,算了,我还是不要回忆了。
     
    但是该主讲人虽然引起观众无数次哄堂大笑,讲的却是一个相当严肃的学问。在美国田纳西州大学设有body farm,专门研究尸体在野外环境的腐败情况。
     
    所以,共产主义国家领导人供人瞻仰的遗体,教皇的遗体,中国寺庙里坐化的高僧,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,埃及的木乃伊,虽听起来风马牛不相及,却统统都是他们研究对象。
     
    他的一个观点就是,高僧坐化肉身不腐,因为他们在生前一般都偏干瘦。活着的时候简直就开始为成为木乃伊作准备了。而且,干尸因为股肉和组织脱水收缩,面相多呈微笑状。然后他给出一张干瘦活人的照片,面带微笑——大家哄堂大笑,那照片真的很干尸不腐的样子。
     
    西方观众永远热爱的吸血鬼的话题。他一本正经地讲起吸血鬼的几个特点。还引经据典,说德国顶尖大学出的吸血鬼科学研究论据。据称,吸血鬼可让家人患病。因为他在另一个世间太想念亲属,会希望让他们患病,好死了来陪自己,团圆。所以,这种情况下,要把死者心脏拿出来。不是因hate,而是因love,心脏是他的所有的感情所在地。没有心,他就不会爱家人,也不会让家人来陪自己了。
     
    还出示了照片,一些正派宗教人士如何开棺,取出死者的心脏,切成片,分给亲属泡在饮料中喝下。这样,死者的爱将与亲属永远融合在一起。
     
    为什么一堆外国人听这样的讲座笑得稀里哗啦,啧啧称奇。曾有指责公共电视台的节目太血腥,过于完整展现了医院手术场面——说明人们还是喜欢看些恶心的场景的。
     
    可是,我现在,早不是当年热望看《黑太阳731》,《异形》的变态勇敢的懦弱少女了。看得我,当天晚上,滴水未进。一阵一阵地恶心。我怎么闯进这个讲座的,还跟着大家一起被逗着笑晕。